近期,乐山市对全域范围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免费进行临时备案登记管理,发放临时备案登记标志牌,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营造良好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有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注意,因外出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未及时备案登记的,须持当地村(居)委会或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
对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进行临时备案登记管理,发放临时备案登记标志牌;对2019年10月15日前取得白底红字超标电瓶车号牌车辆,须重新备案登记并更换悬挂临时备案登记标志牌。
情形一: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取得非机动车号牌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办理临时备案。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所有人到备案登记服务点交验车辆,并出具身份证、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等资料,办理临时备案登记。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资料、查验车辆,免费备案并发放安装四川省公安厅统一设计的临时备案标识。
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资料不齐全的,须签署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保险公司能够为备案登记车辆依法提供保险服务。
情形二: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超标电瓶车号牌(白底红字号牌)的电瓶车办理临时备案。
车辆所有人须提交身份证明原件、超标电瓶车行驶证、号牌,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资料、查验车辆,收回车辆原行驶证、号牌,免费备案并发放安装四川省公安厅统一设计的临时备案标识。
过渡期内,已备案登记的车辆允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车辆应当悬挂临时备案登记标志牌,车主遵守相关通行规定。
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禁止上道路通行。违规上道路通行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随着电瓶车数量的持续不断的增加,部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在性能、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如车速过快、制动性能不佳等,给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带来隐患。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 的通知》 (﹝2024﹞19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电瓶车安全风险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川办发〔2024〕26 号) 文件要求,以及乐山市《 关于加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综合管理通告》要求,加强乐山市在用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管理有关措施,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不符合国家标准电瓶车临时备案登记工作。
禁止生产、销售、改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瓶车。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的,由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在集中备案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之后,电瓶车不进行临时备案登记,是不是能够上路通行?如何处罚呢?会被扣车或者罚款吗?
因外出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未及时备案登记的,须持当地村(居)委会或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
按照通告内容,临时备案后,车主在3年过渡期内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行驶。但需强调的是,超出备案时间(2025年4月30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车若仍未备案登记,禁止上道路通行!违规上道路通行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看生产日期。首先从外观上看,超标电动车与电动摩托车高度相似,很多群众把合规的电动摩托车当成“超标车”。注意,电动摩托车正式纳入机动车管理时间是2019年4月1日。也就是说,这一段时间点后生产的不带脚蹬的电动车都可以算超标电动车。用户只需要查看合格证上的生产日期就可以辨别。
看车架号。如果说合格证找不到了,那就能打开电动车车头内侧面板的小盖子,里面隐藏了车辆的车架号。如果是15位的车架号,那么确定就是超标电动车。除此之外,还可以了解一下车辆踏板侧面是否有一个黑色的金属铭牌,上面拥有车辆的基本信息参数以及生产制造商的信息。假如没有这块铭牌的,那么就是超标电动车。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合规的电动摩托车。
看3C标识。电动车新国标落地以后,两轮电动车原先的生产许可制已经转为了3C强制认证。也就是说所有两轮电动车都必须要经过3C认证。随车出厂会有一本3C证书,一般跟合格证在一起的。车辆的电机、车头灯具、还有转把上都会有3C标识。假如没有3C标识的两轮电动车一定就是超标电动车。
按照《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标准电瓶车同样必须到非机动车管理所或者各个服务站进行注册登记,上好绿底白字车牌,才可以上道路行驶。